2012年,智能交通不在陌生,智能交通系统是未来交通系统的发展方向,它是将先进的信息技术、数据通讯传输技术、电子传感技术、控制技术及计算机技术等有效地集成运用于整个地面交通管理系统而建立的一种在大范围内、全方位发挥作用的,实时、准确、高效的综合交通运输管理系统。ITS可以有效地利用现有交通设施、减少交通负荷和环境污染、保证交通安全、提高运输效率,因而,日益受到各国的重视。 21世纪将是公路交通智能化的世纪,人们将要采用的智能交通系统,是一种先进的一体化交通综合管理系统。在该系统中,车辆靠自己的智能在道路上自由行驶,公路靠自身的智能将交通流量调整至最佳状态,借助于这个系统,管理人员对道路、车辆的行踪将掌握得一清二楚。
今年甘肃兰州、江西南昌、广西桂林等中西部城市纷纷推出智能交通策略,多数城市有望年底实现智能交通监控系统。智能交通监控系统应用于城市道路交通,将极大地便利城市生活,城市道路管理效率化,道路安全更加有保障。那么智能交通施行后对城市交通有什么影响?对道路安全有什么改进?对车辆行驶有什么新的规定? 功能高清摄像起什么作用? 试运行智能交通控制系统之后,紧跟着增设高清摄像头,它能为城市交通带来什么变化?高清摄像也就是大家常说的“电子警察”,事实上,它只是城市智能交通8个控制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也就是说,智能交通控制系统试运行,“电子警察”就开始发挥作用,不存在增设的说法。 智能交通控制系统的运行,将发挥其全天候道路视频监控、远程智能化交通信号控制、实时采集道路交通流量等功能,为公众提供更便捷的交通信息服务,提高道路的通行能力和通行效率。该系统的启用,标志着我市城市交通管理科技化进入崭新的时期,为营造安全、文明的交通环境提供了强大的技术支撑。 摄像头对违规行为有哪些帮助? 高清摄像头主要是能够监控摄录交叉路口机动车闯红灯、违法变更车道、进入导向车道不按导向行驶、违法停车等行为,还可以针对车内打手机、吸烟和不按规定系安全带等影响交通安全的行为进行监控。增强这些监控,目的是什么?今后路面执勤,是否也会对这些行为实施处罚?这是否意味着交警执法处罚范围的扩大?有市民质疑,这是不是在拓宽创收渠道,交警部门对此怎么看? 《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闯红灯、进入导向车道不按导向行驶等属于交通违法行为。路面民警在日常管理中都会查处,不存在“处罚范围扩大”的情况。监控数据表明,一次闯红灯或者违法变更车道行为,会延误正常通行时间5—10秒,导致路口多滞留3—5辆汽车。如果有两次类似交通违法行为,将降低路口30%—50%通行能力。 在以往的路面执法中,上述交通违法行为也都属于处罚范围之内。但由于路面执法存在取证难等因素,这几类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相对较弱。比如,机动车闯红灯也就一两秒时间,执勤民警很难瞬间取证,“电子警察”则能从技术层面解决这一难题,所以,不存在所谓“拓宽创收渠道”之说。 “电子警察”监控到的几类交通违法行为,会通过短信通知等方式进行教育劝导,这也是为了增加执法透明度,让市民熟悉智能化交通控制的功能,增强守法的自觉性和安全意识,减少类似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下一步,随着智能交通控制系统不断完善,对车内打手机、吸烟和不按规定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也将实施监控。 处罚是否有“以罚代管”趋向? 随着城市智能交通控制系统正式运行,“电子警察”的执法比例会日益增加,这无疑会给公众新增更多接罚单几率,这是否意味着交警部门今后以罚代管的一种趋向?当前,智能交通控制系统在国内其他城市早已广泛应用,目的是以技术手段更好地管理城市交通。从我市系统试运行监测数据看,每天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达3000次,这也从侧面反映出我市部分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意识不强,“电子警察”的存在无疑能带来无形的约束力。 交通安全形势仍十分严峻。我们在加强日常路面民警管控的同时,有效使用科技手段进行监控,无疑将提高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降低交通事故发生几率,提高道路通行效率,以期达到人人守法、安全出行的目的。我们目前实施为期2个月的教育劝导期,也是让广大驾驶人养成不论是否行驶在监控路段,都要文明驾车的好习惯,同时熟悉智能交通控制的功能,不存在“以罚代管”的说法。 目前多个城市电子警察”的具体分布还没有向社会公布,在公众对“电子警察”的存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而被拍摄到的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是否担心有“隐蔽执法”之嫌?有没有公布“电子警察”具体分布的打算?目前该系统还处于试运行期,也是教育劝导期,所以暂未公布“电子警察”的相关分布情况。 这套城市智能交通控制系统安装的监控点,都可以实施包括摄录交通违法行为的功能,只是有自动和手动抓拍的区别,监控的范围几乎覆盖了桂林市区。目前实施自动抓拍功能的是26个路口和路段,下一步还将增加监控点,扩大监控范围。至于是否有“隐蔽执法”之嫌,完全没有。根据《使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工作规范》(试行)的相关规定,测速路段“电子警察”的具体分布须向社会公布,而对市区内监控各路口违法行为的“电子警察”,《规范》中没有明确规定要向社会公布。但如果市民非常关心这些监控点的位置,我们会在8月1日正式启用前选合适的时机向媒体公布监控路段和路口。 执法公平怎样保障个人隐私? 停车场设施的先天性不足,早已成为桂林城市交通发展和管理的瓶颈,因此近年来关于违法停车的交通处罚争议一直不少。交警部门如何看待这样的现状?在执行处罚时会有怎样的考量?确实,因为停车场设施的不足,停车难问题在市区很突出。现在整个市区有约20万辆汽车,每年还在以四五万辆的速度递增。但城市规划的公共建筑物中只有1.5万个停车位,加上道路两侧我们施划的4000多个临时停车泊位以及一些居民小区和单位内部停车位,仍有10多万辆车是没有停车位停放的。 如此艰难条件下,交警部门为最大限度方便市民停车而在部分路段施划的临时停车位,可以讲是“牺牲”了部分通行效率而不得已为之的临时措施。既要保障车辆通行,还要保障车辆停放,这是资源不足造成的矛盾。我们也希望市民朋友们与我们共同呼吁,加强市区停车场建设,真正缓解停车难问题。因此,民警现场执法时,在法律法规明令禁止机动车停放的道路,会对违法停车行为严格执法。对其他路段,在不影响安全、畅通情况下的临时停车交通违法,民警会采取教育警告方式劝离;但如果造成了交通拥堵或影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也会在取证后进行处罚。 关于高清摄像头能加强对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的监控,公众显然会支持。但目前城区道路上,随意变更车道并影响交通较大的是一些公共交通车辆,交警部门怎么看这个问题?如果“电子警察”抓拍到公共交通车辆违法行为的证据,我们会一视同仁,严格依法处理。 所周知,高清摄像头与普通摄像头的最大区别,是它能拍摄车内的交通违法行为。但这也是公众一个最大的担忧:个人隐私能否获得安全保障?智能交通控制系统采集到的数据,都属于保密资料。对于这些数据的保存,我们制定了严格的保密制度。如果违反保密制度,相关人员将会受到追责。 据了解,外地已出现专门对付高清摄像的“防拍膜”,估计今后也会有流入桂林的现象,交警部门将如何应对这种“高科技产品”?《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遮挡、污损车牌属于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如果发现类似用“防拍膜”遮挡车牌的行为,将严肃从重从严查处。据我们了解,这些所谓的“防拍膜”对高清摄像的抓拍起不到防拍效用。我们也奉劝部分驾驶员,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智能交通系统具特点 一是着眼于交通信息的广泛应用与服务,二是着眼于提高既有交通设施的运行效率。与一般技术系统相比。智能交通系统建设过程中的整体性要求更加严格.这种整体性体现在: (1)跨行业特点。智能交通系统建设涉及众多行业领域,是社会广泛参与的复杂巨型系统工程,从而造成复杂的行业间协调问题。 (2)技术领域特点。智能交通系统综合了交通工程、信息工程,通信技术、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等众多科学领域的成果,需要众多领域的技术人员共同协作。 (3)政府、企业、科研单位及高等院校共同参与,恰当的角色定位和任务分担是系统有效展开的重要前提条件。 (4)智能交通系统将主要由移动通信、宽带网、RFID、传感器、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作支撑,更符合人的应用需求,可信任程度提高并变得“无处不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