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办公室出入口安装视频监控,门卫值班室设紧急报警按钮……”近日,省卫生厅、省公安厅联合发布《福建省医疗机构安全技术防范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全省各类医疗机构要建立由入侵报警、视频监控、出入口控制、电子巡查等技术手段构成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以有效预防突发群体事件,制止违法犯罪行为。
根据《意见》,医疗机构的一些重点区域(部位)都应安装入侵报警装置,具体包括:供水、供电、供气、供氧中心;大中型医疗设备等重要设施(设备),血液,“毒、麻、精、放”物(药)品以及易燃、易爆物品等存放点;计算机数据中心、档案室(含病案室)等区域或出入口。医院门卫值班室、收费室等重要部位应安装紧急报警按钮。
医疗机构大门出入口应安装无盲区视频监控。门诊楼、住院部、行政楼、医技综合楼、重要物品存放库、停车场、太平间等重要区域的出入口、主要通道;医疗机构的供水、供电、供气、供氧中心;大中型医疗设备等重要设施(设备),血液,“毒、麻、精、放”物(药)品以及易燃、易爆物品等存放处;计算机数据中心、档案室(含病案室)等出入口;门卫值班室、医患调解室、监控中心(室)内均应安装视频监控。医患调解室应安装声音复核装置。医务人员办公室等出入口宜安装视频监控。
按要求,医疗机构还要设立监控中心(室),对本单位的视频监控、入侵报警、出入口控制、电子巡查及系统安全信息进行集中监控与管理。中心可与公安110联网,有专人24小时值班。 |